第一节 明初的农民起义
明初从洪武到宣德的七十年间,是明朝政治较为清明、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时期。元末农民大起义,不仅以改朝换代而告结束,而且冲刷了元末社会的痼疾,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前提。与此同时,借助农民起义的力量而建立明朝的朱元璋,也为革除元末弊政,安定社会作了不少的努力,从而缓解了紧张的社会矛盾。然而未经农民起义扫荡的地区,地主豪强与广大农民的尖锐矛盾,却并未因为明朝的建国而缓和,反而由于战乱对经济的破坏,地方官吏的胡作非为、横征暴夺而更加激化,农民的负担并未减轻。在这种情况下,各地无法生存的贫苦农民,不断举行武装起义。这些起义遍布于大江南北,发生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陕西、山东和浙江等地。起义规模都不大,有的只有几十人、几百人、几千人,多的也有几万人、几十万人,但却此伏彼起,连绵不断,次数不下四百次。白莲教起义的余波白莲教在下层人民中有着广泛的影响。元朝末年,以白莲教为号召,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红巾军大起义。即使到明朝建国之初,在白莲教活动的地区,人民也多次利用白莲教组织发动起义。
江西、湖广地区,在元末农民起义时,一直是徐寿辉、陈友谅割据政权的管辖地区。因此,这里受白莲教的影响特别深。明朝初年,这里的白莲教起义不断。洪武六年(1373)正月,蕲州人王玉二聚众烧香密谋起义。同年六月,罗田县人王佛儿,自称弥勒佛降生,鼓动民众起义。洪武十二年七月,陈友谅旧部荆州孙谅等曾谋起义。洪武十九年,福建将乐僧彭玉琳到新淦,自称为弥勒佛大师,烧香聚众作白莲会,并与当地居民杨文、曾尚敬等共同密谋起义。彭玉琳称晋王,置官属,建元天定。洪武二十年,袁州宜春县民李某自称弥勒佛,发九十九等纸号,用“龙凤”印玺,置日月袍、绿罗掌扇令旗等准备起义。第二年袁州府萍乡县民又用弥勒教宣传群众。这些起义有的在组织中,有的在发动后不久,即被明朝政府镇压。
四川、陕西在元末也是白莲教盛行的地区。洪武十二年(1379)四月,四川眉县(今四川眉山)“妖人”①彭普贵聚众起义,杀死知县颜师圣。起义者声势日振,先后占领十四州县,屡败四川都指挥普亮,明朝调遣四川威茂平羌将军丁玉,率军镇压。七月间,起义失败。洪武十四年又有四川广安①据汤纲、南炳文《明史》考证:所谓“妖人”可能系指彭普贵以弥勒教或白莲会来鼓动群众。州(今四川广安)人以弥勒佛“惑众”,被捕斩。陕西阶州(今甘肃武都)人金刚奴,自洪武初年就活动于沔县(今陕西勉县)西部地区,以佛法“惑众”。洪武二十五年,陕西又有徽州(今甘肃徽县)“妖人”聚众起义①。洪武三十年,沔县人高福兴、田九成等聚众起义,并与沔县西部金刚奴领导的起义部众合并到一起,众至千余人。高福兴自称弥勒佛下世,田九成称汉明皇帝,建年号龙凤,金刚奴号为四天王。起义军攻破山寨,杀死官军,又攻入略阳,杀知县吕昌,复攻入徽州(今甘肃徽县)、文县。明政府派长兴侯耿炳文、武定侯郭英统率四川、陕西都司明军数万人前去镇压。九月,起义军主力部队失败,高福兴被捕牺牲,其部众三千人被俘。余部在金刚奴和仇占儿率领下一直坚持到永乐七年(1409)。这次起义前后持续达二三十年之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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